第十一章(第3/4页)

“都不是,叔叔,是磨坊老板娘叫我给您的,她还给了我妈一床被子。”

“她有什么事要我帮忙。”

“她说她雇来开垦的那些卢卡人,现在要求她每天付三十五个苏,还要加上栗子,因为彼埃特拉纳拉南面那一带有疟疾病流行。”

“全是些懒蛋!……我会看着办的——我的中尉,您别客气,来和我们一起吃,怎么样?想当初,在咱们那个老乡[4]还没有被人罢黜皇位的时期,咱们的伙食可比现在更差。”

“谢谢,我自己也被罢黜了军职。”

“是呀,我也听说了。不过,我敢打赌,您绝不会为此而生气,因为,您也有一笔账要回来清算——喂,神父先生,”他转过来对他那个伙伴招呼了一声,“吃吧!”而后又继续对奥索说:“我给您介绍一下,这位是神父先生,确切地说,我不知道他是否真是一个神父,但他确实有神父的学问。”

“先生,我是一个读神学的穷学生。”那第二个强盗说,“被迫改了行。谁知道呢,如果不改行,也许我也能当上教皇哩,布兰多拉契奥。”

“是什么原因使得教会竟失去您这样一位光明使者?”奥索问道。

“为了一件小事,用我的朋友布兰多拉契奥的话来说,是为了清算一笔账。我在比萨大学埋头读书的时候,我妹妹在家乡闹出了桃色新闻。我必须回老家把妹妹嫁出去,但那位未婚夫却急不可待,在我回到老家的前三天,就得了疟疾而一命呜呼。于是,我便去找死者的哥哥,如果您处在我的位置,也一定会这样做的。可是人家告诉我,他已经结过婚了。对此,怎么办呢?”

“的确,这事很难办,您是怎么办的?”

“在这种情况下,只好请枪支火石[5]来解决问题。”

“也就是说……”

“就是说,我对他脑袋开了一枪。”那个强盗冷冷地说。

奥索对此做了一个厌恶的动作。但他仍然留在原地,继续和这两个各有一条命案在身的强人聊天,也许是因为对他们有些好奇,也许是因为不想过早地回家去。

当自己的伙伴在讲述时,布兰多拉契奥把面包与肉食摆在自己跟前,享用了起来,接着又分了一部分喂狗。他向奥索介绍说,他的那只狗名叫布鲁斯科,有特异功能,不论巡逻兵伪装成什么,它都能分辨得出来。说到最后,他又切了一块面包与一片生火腿给他的侄女。

“强盗生活真逍遥自在!”那个攻读过神学的大学生吃了几口之后高声发起议论来,“德拉·雷比亚先生,也许将来某一天,您会来亲身体验体验。那时,您会发现,这种生活无拘无束,随心所欲,真是妙不可言。”说到这里,这位强盗一直讲意大利语,以下他又改用法语继续讲下去,“对青年人来说,科西嘉并不是个好玩的地方,但对强盗来说却别有一番情趣,这地方的女人都爱我们爱得发狂,您瞧我这样一个人,却在三个不同的县有三个情妇,不论到什么地方,我都像回自己的家一样,其中一个情妇还是警察的老婆哩。”

“先生,您通晓好几国语言。”奥索认真地说。

“刚才我之所以讲法语,您知道吗?是因为对孩子应该有无微不至的爱护[6]。我要避免小姑娘听懂我的话,布兰多拉契奥和我,都希望小姑娘将来行为端庄,规规矩矩做人。”

布兰多拉契奥指向自己的侄女戚丽娜说:“等她长到十五岁,我一定给她找个好人家把她体体面面嫁出去,目前,我已经相中了一家。”

“将来由你自己去提亲吗?”

“当然,您想,如果我对本地某个有钱人说,敝人乃布兰多拉契奥,如果令郎娶我侄女戚丽娜·萨维里为妻,敝人将深感荣幸,他敢等我说第二遍才答应吗?”

“我会劝他别这样,”另外那个强盗说,“我这个兄弟下起手来,总是没轻没重。”

“如果我是一个无赖,”布兰多拉契奥继续说下去,“如果是流氓,是混蛋,那我只要打开我身上的褡裢,五法郎的硬币就会像雨点一样落进来。”

“你的褡裢里什么东西有这么大的招财力?”奥索问道。

“什么也没有,但如果我像有些人干过的那样,给财主写封恐吓信说,‘我需要一百法郎’,老财便会赶紧给我送来。但是,我的中尉,这种事我不干,我有荣誉感。”

“您知道吗?德拉·雷比亚先生,”那个被自己同伴称为神父的强盗说,“在这个民风古朴的地方,我们靠我们这份护照(说着他指了指自己的枪)赢得了世人的敬畏,但是也有一些混蛋,利用这一点,伪造我们的签名去敲诈勒索钱财。”

“这我知道,”奥索以粗暴的口气说,“但怎么个敲诈勒索法?”

“六个月前,”强盗往下说,“我在奥雷萨村附近散步,忽然看见一个老百姓老远就向我脱帽致敬,他走过来对我说:‘啊,神父先生(老乡们都这么称呼我),请原谅,请您给我宽限点时间吧,我现在只弄到了五十五法郎,千真万确只凑到了这个数。’我感到很奇怪,便问他:‘你这家伙,你说些什么呀?什么五十五法郎?’他答道:‘我是说六十五法郎,而您指定是要一百法郎,我现在实在凑不齐。’‘什么!混账东西!我问你要一百法郎?可我压根就不认识你。’他一听我这话,才交出一封信给我看,与其说那是一封信,不如说是一张脏兮兮的破纸,上面说要收信者把一百法郎放到一个指定地点,否则就要烧他家的房子,杀死他的牛,下面签上了我的大名吉奥根托·加斯特里科尼,那当然是伪造的签名,简直是卑鄙之至!最气人的是,敲诈信是用土话写的,而且错字连篇……而我,我在大学里从来都是有奖必拿,我怎么会写错字!一气之下,我出手就扇了那个乡巴佬傻瓜一个大耳光,直扇得他晕头转向在原地踉踉跄跄转了两圈。‘好哇,你把我当窃贼,你这蠢货。’我对他骂了一声,又朝他身上某个部位狠踹了一脚。怒气稍消后,我问他:‘要你什么时候把钱送到指定地点去?’‘就是今天。’‘好呀!你现在就给他送去。’敲诈信把地点写得很清楚,就在一棵松树下。他便把钱拿去埋在树下,然后回来向我禀告,我便去埋伏在附近。我和那乡巴佬在那里足足等了六个小时。德拉·雷比亚先生,如果必要的话,我等上三天都可以。六个小时之后,来了一个巴斯蒂亚佬[7],是个不要脸的放高利贷的家伙。他弯身正要取钱,我一枪打了过去,瞄得特准,正中脑袋,他立即倒毙在刚挖出来的钱上。我对那个乡巴佬说:‘蠢货,去拿回你的钱吧,以后别再怀疑吉奥根托·加斯特里科尼会干这种无耻敲诈的勾当。’那个可怜虫浑身发抖,忙捡起他那六十五法郎,揩也不揩一下,连连向我道谢,我又踹了他一脚算是送行,他便一溜烟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