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革命时代的内战(第4/8页)

至于革命的说法,对近代历史学家已经没有那么有吸引力了,他们开始考虑将美国革命视为一场内战。当大批英国士兵登陆北美,之后的作战具有全面战争的特点,战斗中有将领、号角和规则(正如罗马人可能注意到的那样)。这场战争特别令人揪心的地方,则在于作战双方是有亲缘关系的人,而不是毫无关系的外国人。不少地方性的冲突发生在严重分化的殖民地之间,比如纽约和南卡罗来纳州。这些冲突也分裂了家族和更广大的民众——支持殖民地反抗英国的人,被称为爱国者,而支持英国王室的是效忠者。虽然效忠者的种族和其他的政治观点可能多种多样,但至少都保留了对王室的忠诚。他们包括了英国的殖民地定居者,美国印第安人,比如切罗基人和莫霍克人,还有大约2万奴隶,他们在战争中跨越英方界限而脱离了奴隶主,成为自由人。最准确的估计是,效忠者中的白种人大约占人口总数的20%,即在1783年战争结束时,大约有50万殖民地人保持对英国国王的效忠。其中大约有6万人,以及1.5万名奴隶,离开美国流散到了世界各地,比如加拿大、佛罗里达州的东部和西部地区、巴哈马群岛、塞拉利昂、英属印度和澳大利亚。事实上,就比例而言,英属北美参加战争的人数和美国南北战争中的作战人数差不多。[27] 一位研究大西洋世界的美国革命史的权威历史学家总结道:“那么这就既是一场内战,也是一场革命。”[28]

在18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大英帝国危机中,内战并不是第一个被使用的罗马术语。一开始,另一个名词也被考虑到了:同盟者战争。但是这个词牵扯到与宗主国的关系以及同盟者被视为完整公民的权利。例如,在1766年,一位驻伦敦的马萨诸塞湾殖民地代理人威廉·博兰(William Bollan,死于1776年),控诉英国的牧师们“似乎很享受鲜血……对发动一场社会战争颇有兴致。因此在侥幸逃脱了敌人的利剑之后,我们要用自己的剑来毁灭我们自己”。博兰的指控中其实带着来自罗马历史的警告,“罗马在鼎盛繁华时期,被同盟者战争带到了废墟的边缘。这是由于它拒绝与同盟者讨论罗马公民权而导致的”。如果大不列颠也同样地拒绝把完整的公民权利赋予帝国内的“同盟者”,是否会遭到相同的命运?[29]10年之后,一位持反对意见的英国牧师和宣传册创作者理查德·普莱斯(Richard Price,1723—1791),在这场英国大西洋地区的政治争论中,写了一篇被广泛传播和重印的评论文章,他同样回顾了罗马同盟者与后来发生的战争的联系,他们对平等权利的诉求、罗马的断然拒绝和后来的灾难。“人类历史上最悲惨的战争爆发了,其结局是罗马共和国的覆灭。”他也想知道,如果英国也拒绝赋予帝国内的“同盟者”平等权利,是否也会遭受同样的灾难?[30]

将这场跨大西洋冲突视为同盟者战争,最著名的分析来自那部具有革命性争议的大作:亚当·斯密的《国富论》(1776)。斯密并非普莱斯和博兰这样的危言耸听之人,但是他确实引用了罗马在同盟者战争中的过迟反应,来作为对当时问题的一个可行解决方案:

当罗马共和国日趋衰微的时候,负有防御国家扩大帝国重任的罗马同盟国,都要求享有与罗马市民所享的同样特权。在共和国拒绝它们的要求时,内战就爆发了。在这样的战争中,罗马将此种特权,一个一个地给予大部分同盟国,而且按它们的独立程度给予……假若对要脱离联盟的各殖民地,英国都许其按所纳国税的比例选举代表,而且由于纳税而允其自由贸易……那么各殖民地领导人物,就有了一种夺取重要地位的新方法,以及一个新的更迷人的野心对象了。 [31]

当《国富论》在1776年秋面世的时候,美国在那年的7月就已经宣布独立。斯密提出建立一个允许北美殖民地代表参加的议会的建议,来得太迟了。任何一种同盟的解决方案都不太可能被双方采纳,因为出现了一种理念,认为大西洋两岸的英国人都应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代表权,而将美国革命视为一场同盟者战争的观点也随着这种理念消失了。

将这次跨大西洋冲突视为“同盟者战争”,暗示着在大西洋西岸的英国居民和居住在英国本土的居民,享有的社会地位和权利是不同的。他们是“同盟者”(或者如罗马人所说的,是socii),但不是一样的公民(fellow cives)。[32]这在内战的语义中,则表示所有的参战者有着更近的亲缘关系,并且同属一个相同的政治共同体,他们是平等的成员。这个政治共同体就是大不列颠大西洋帝国,它甚至比罗马地中海帝国的鼎盛时期还要更广阔。如果不将其视为政治共同体的话,那么就会强化这样一种看法,即战争一直笼罩着英国,而北美殖民地早在1776年7月4日之前的数月甚至数年,就已决意要脱离帝国宣布独立。回到罗马的例子中,正是在内部分裂和崩溃的时刻,共同体的界限和同盟之间的争议,变得格外明显。

1775年4月,当英国军队在列克星敦和康科德对殖民地的武装力量开火之后,当时的评论员们就开始毫无顾忌地使用“内战”一词了。在1775年4月24日,罗得岛的一家报纸,名为《纽波特水星报》(The Newport Mercury),注意到军队的加入使得这场冲突发生了一些变化:“随着一个邪恶的内阁采取血腥措施,以及一支常备军做好了执行命令的充分准备,美国的内战就此拉开了序幕。它必将成为历史上重要的一页。”[33]1775—1776年的其他作者也将其称为“内战”“对北美的内战”(a civil war with America),或“美洲内战”(American civil war)。[34]在1780年,一部小说《爱玛·科波特,或者,内战的苦难》(Emma Corbett, or, The miseries of civil war)面世了。据说是受到在美国发生的“一些近期事情”的启发,通过家庭的分裂和性别认同的困惑与伪装来表达内战带来的痛苦。[35]50年之后,民族主义者将此番抗争定义为美国人民的民族自决运动,后来又称之为“内战”,对此,美国的小说家詹姆斯·费尼莫尔·库柏(James Fenimore Cooper)带有后见之明地进行了思考:

英国和美利坚合众国的分歧,虽然严格地说不是一场家族争吵,但也有许多内战所具备的特点。虽然美国从来都没有在宪法上完全归属于英国,但是两国人民都共同效忠于同一个国王。美国人民以一个国家的身份,背弃效忠的誓言,而英国人选择维护他们的统治,重新恢复国王对美国的主权,在这场冲突中,内部纷争的大部分特征都得以体现。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