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革命时代的内战(第3/8页)

但是,如果说政府本身的行为令人无法忍受,而导致人民联合起来反抗呢?在这里,瓦特尔为内战做出了一个突破性的定义:“当一个党派在君主制国家内部形成,并不再服从君权的统治,而且获得了足够的力量去反对它,——又或者,当一个共和国内部出现两股对立的势力,以武力相向,那么这就是一场内战。”在这一定义中,拥有正当性的叛乱与一般的叛乱相区分;如果反对者的理由是正当的,那么君主(或者共和国的分裂主权)对反对者就必须发动正式战争:“约定俗成地,任何发生在同一个政治社会成员之间的战争,都可以称为‘内战’”。[16]

随后,瓦特尔又回到了关于内战的一个最明显的悖论上:对分裂的理解能够提高共同意识。内战中的双方,因分裂而成为带有敌意的不同派别,但同时,他们也会意识到对方是“同一个政治团体”的一部分。因为分裂“致使国家内部产生两股独立的力量,互相视对方为敌,拒绝承认有任何相同点”并且“变成了两个团体,从而分化成为两个社会”(瓦特尔完全没有考虑超过两股势力参与内战的情况)。从这些鲜明的分裂事实中,瓦特尔做出了创新推断,“对立双方有无法调和的矛盾,无法达成一致,而不得不采用武力解决。他们就像是处在相同困境的两个国家”。这意味着,如果争端的双方是两个独立体,即事实上是两个国家,那么就适用国际法则,一场“内战”因此变成了国际战争。如果反叛者有正当的理由并且诉诸武力,那么当权者就应当以战争之法则对待他们。那么此时,单一的国家也就不复存在了,冲突也就成了“一场国家对国家的公共战争”,因此不再受国家内部的法律约束。[17]

但是,由谁来判断,内战的条件是否得到了满足呢?瓦特尔提出的转变司法权限和视角,将会对外部力量产生惊人的作用。在正常条件下,一个主权国家的完整性是不容侵犯的,没有哪个外部权力可以干涉其内部事务。但是,如果一个国家已经一分为二,那么外部力量就可以介入,比如以调解的方式,从而重建和平。如果这条路失败了,瓦特尔继续说道:“那么外部力量可以选择他们认为是正义的一方,给予支持,或者回应该方的请求。”这与他们在国际战争中所做的一样。 [18] 这个观点为外部干预提供了依据,无论是基于人道主义还是其他因素,这种干预取决于外部力量对于他国内部事务的判断。 [19] 在近代欧洲历史上,英国的“光荣革命”是符合瓦特尔的内战定义的重要例证。瓦特尔写道:“在1688年,英国人民抱怨詹姆斯二世,而这种抱怨是正当的”,然后英国人民向荷兰寻求帮助,继位之前的奥兰治亲王威廉给予了适当的帮助。因为反抗是正义的,所以英国人民和詹姆斯二世的君主统治成了“截然不同的力量”,威廉三世的干预因此是合法的:“无论何时,如果问题严重到发生一场内战的程度,那么外部力量就可以进行干预,选择认为正义的一方予以帮助。” [20] 在1758年,这还是一个惊天动地的观点;其真正意义是在瓦特尔死后的革命中,才完全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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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5年4月,列克星敦和康科德战役打响,同年6月又发生了邦克山战役,不久之后,出生于荷兰的地图绘制员和勘探员伯纳德·罗曼斯(Bernard Romans,1720—1784)公布了一幅马萨诸塞州的地图,并讽刺为“美国内战[2]位置图”。[21]在此之前的几个礼拜,他提议他的客户购买这份即将出版的“展示了不幸的北美内战的详细位置图”。其中,包含了波士顿的详细地图以及“内阁军队的”战斗线路细节图。[22]罗曼斯同情殖民地人民的诉求,以工程师和部队指挥官的身份参加战斗,几年后,他才出版了被占领后的波士顿的地图。罗曼斯似乎还嫌自己的立场不够鲜明,他又把自己在1775年绘制的地图献给了约翰·汉考克(John Hancock),当时的大陆会议主席,而且当时汉考克的住所被英军占领了,罗曼斯也绘制在了地图上。罗曼斯最负盛名的作品是《东西佛罗里达简明自然史》(Concise Natural History of East and West Florida,1775)。但在后来的冲突中,他又于1778—1782年出版了另外一部历史著作,叙述了16世纪的荷兰独立战争,并说这是一面“给美国人民的适当且及时的镜子”。[23]

他将地图命名为“美国内战位置图”,其用意也许并不明显。这肯定是一场革命,而不是一场内战?否则,又有哪个战争的定义可以解释导致了1775年战役的那一系列事件呢?传统的观点拒绝将美国的“革命”称为一场内战。 [24] 对于这点,后来的美国历史学家和美国人民,当然有很多原因可以列举。最明显的原因当然是,不希望与后来发生在1861—1865年的具有更强分裂性的美国内战相混淆。到了19世纪中期,将一场战争称为“内战”,就至少暗含了用现代军队发动的大型战斗,并且进行大规模的杀戮,整个社会都卷入战争——事实上是一场全面战争。相比之下,美国革命的军事交火,是小规模的,纵然有伤亡,但没有大范围地影响到整个社会,平民所遭受的暴力并不像在其他战争中——比如说在法国大革命中那样严重。因此,存在一种普遍的误解,认为美国革命是更具凝聚力的,而非分裂性的,整个社会广泛团结支持独立这一事业。在这种思路下,美国革命是自我身份认同一致的美国人民的解放运动,他们看到了自己和英国人的不同,并寻求民族自决权,作为他们遭受到不公正待遇的补偿。“任何正确的或是自然的事,都渴望分离,”托马斯·潘恩(Thomas Paine,1717—1809)在1776年1月这样写道,“被杀害的人的鲜血,自然之声的呜咽,都在诉说着,是时候分离了。”[25]

如果说在美国民族主义革命史上,美国革命被视为一场分裂危机的话,近期的历史学家则将之视为一场融合的危机,即认为美国革命是因大西洋两岸的英国臣民之间的相似性而非差异性引发的。既是因为和法国的战争压力,也是因为沟通的增强促进了彼此的联系,以及快速发展的跨大西洋经济,促使北美殖民地人民和英国人民在整个18世纪的进程中,联系越来越紧密。在“七年战争”——英国和法国激烈地争夺在北美和南亚的帝国统治权——的影响下,英国议会提出了殖民地自己负责其国防开支的主张,同时因为战争时期的赤字增加,而出台了一系列增加税收的措施,从而激发了北美殖民地的强烈反抗。由此引发的争议导致了帝国的分裂,不仅是在殖民地与宗主国之间,也在殖民地内部参与了反抗斗争和那些没有参与反抗的人之间。参与了反抗斗争的人主要来自北美东海岸的13个英国殖民地,而没有参与反抗的有新斯科舍、魁北克和英属加勒比等。一个分裂的帝国,就是公民之间的战争——内战——的战场。[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