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中国国防论之始祖(第3/6页)

然指挥官负担之最重且大者犹不在此。

当军队犹有勇气,犹有好战之心,则动作轻快,其劳指挥官意志之力者盖少。战况一及于困难,则如平常随意运转之机关,忽生一种抗力,非敌人之抵抗,而我兵之抵抗也,非必其抗命抗辩也(当是时抗命抗辩亦时时有之,兹所云者指概况言)。

流血既多,军队之体魄、道德诸力均为之沮丧,忧苦之情起于行列之间,而此情遂影响及于指挥官之心,主将于此仅持我心之不动未可也,尤贵逆众庶之心而支之。众庶之心力,既不能自支,则其意志乃悉坠于将帅一人之上。众庶之希望冷矣,则由主帅胸中如燃之火而使之再温;众庶之未来观暗黑矣,则由将帅胸中皎洁之光而使之再明,夫如是始足以成功。非然者,将帅将自失其心力,而众庶将引将帅而堕于自卑之域,世有因危险而忘耻辱者,此其由也,是为将帅不可不支持之最大抵抗,此种抵抗,人愈多则愈长,地位愈高则愈重。

凡临战所以激人之感情者甚伙,其能最久而有力者,莫如名誉心。德人于此语附以好名之鄙义,盖谓滥用之,易生不正之动作者也。然溯此心发动之原,实属于人性中最高尚之域,而为战争中发生动力之枢纽。彼爱国、复仇诸感奋,或则高尚,或能普遍,或能深入,然不能驱名誉心而代之。盖爱国心等为全军所共有,非不高尚也,而主将于此则无由自别于群众。而不足生其较部下为更大之企图,名誉则按其等以差,而各种机会、各种动作,皆若为各人所私有,无不思所以利用之,以名誉为产业,而各极其鞭策竞争之致,则成功之由也,古来有大将帅而无名誉心者乎,未之见也。

坚固者,于各事之冲突上所生意志之抵抗之谓;忍耐者,则意志抵抗之自时间上言者,二者甚相近,而其本则相异,盖坚固仅由于情之强,而欲其持久不变,则不能不藉于智之彻,盖行为之继续愈长,则对于行为之计划亦愈密,而忍耐力则实生于智力之计划者也。

(丁)感情之强健

欲进论感情及性格之强健,不可不先释“强健”二字为何义。感情之强健云者,决非谓感情猛烈,或易于激动之谓。不论何种感动激刺,而其人常能随智力为动作者,是为感情上强健。此性质果由智力而生乎?一疑问也。世有优于智力者,而忽为情所驱使,遂妄动妄作者。论者犹得曰智有大小广狭,而此必其小而狭者也,顾吾人则以左说为近于真。

当情之炽,而能随智为转移,吾侪名斯人以为有自制之能,此自制力则生于情者也。伟人当情至于激,则别生一种情以平衡之,而亦无害于前者之激情,得其平而后智力之作用现。顾此特别之情又何自生乎?曰生于自尊心,彼盖终身不忘为万物之灵也。故其动作不背于有智虑者之原则。吾侪以激情虽至极致,而犹能不失其平衡者,谓为感情之强健。

感情上之人物,大别为四类:第一种,为无情之人物;第二种,则情易动而常不逾矩,人所谓多情而静稳之人物;第三种,则其情易于刺激,一时虽猛烈,而消灭则甚易;第四种,则其情甚不易动,而其动也不急剧,必以时,顾一旦既动,则且强且久,既深且激。此四种之差别与体魄上亦大有关系,吾侪不欲以薄弱之哲学,为高深之研究。但举此四类人而论断其于军事上之关系,兼以释明此感情上强健之义。

无感情者,容易不失其平衡,然不能谓感情强健,盖此种人全无发动力者也。其于军事上有偏颇之器能,用之得其宜,亦足以奏多少之功,顾不能得积极之效果,然亦不至于偾事。

第二种之人物,颇足以经营小事,而临大事则易为所抑压。例如,见一人之横祸,则能披发缨冠以往,而视及国运之将亡,民生之病苦,则亦徒自悲痛而不能自奋。此种人之于军事,其动作颇能和平,而不能建大功,其或智力出众,未始不可建特殊之事业,然而鲜矣。

情之易激而烈者,既不适于世矣,彼其长在于发动之强,而其短则在经过之速。此种人物若加以名誉心,则颇适于下级军官之用,盖其职务之动作,以短时间而告终也。鼓一时之勇以为大胆之攻击者,数分间事耳,反之一会战为一日数日之事,一战役为一年二年之事业也,则与此种人实不相宜,感情速而易变,一失平衡,即成丧气,是用兵者所最忌也。然必谓易于激动之人必不能保其感情之平衡,是又不然。盖易激之人,思想颇高,而自尊之情,亦即由之以生,故其事之及于误也,则常惭愧不能措,故若裕以学问,加以涵养,阅历渐深,亦能及于感情强健之域。

大凡军事上之困难,犹若大容积物之压迫然,旋而转之,非大有力者不可,具有此力者,则唯此第四种具深潜激情之人,此情之动犹若巨物之前进,其速度甚小,其效果则甚大。顾以此种人为必能成功,则亦属误解,未开国之英雄,一旦因自制力之缺乏而挫折者,屡屡见也,是亦由其智力之不足,而易为情所驱使者也,然顾开明国中亦未始无之。

我侪于此不惮反复重言以申明之,所谓感情上强健者,非其情感发动之强之谓,当强情之发能不失其平衡,而动作犹为智力所支配,譬若大舟涉风,颠倒辗转,而罗盘之针尖,常能不失其方向,是为感情之强健。

(戊)性格上之强健

性格之强健云者,即人能确守其所信之谓。所谓信者,固不问其说之出于人,或出于己也。意见之变易,不必由于外来之事物,即一己智力之因果作用,亦足以生影响,故人若屡变其意见,则不能谓之为有性格之人。性格云者,确守所信,而能持久者也。如持久力或由于聪明之极或由于感觉大钝,其在军事,则印象及于感情者强,而所见所闻之变幻不可测,乃至于怀疑之,甚且举其已定之径路而逸出者,决非与世间常事所能同日语。

战时而欲决行一事,其根据大都属于臆测,决不明了。故各人意见之不同,亦以战事为最。而各印象之潮流,乃时刻迫其所信而覆之。此则虽毫无感觉之人,亦不能不有所触动。盖印象过激而强,则其势必将诉诸感情也。

故非见之极深,知之极明,则不能确守其固有之原则,以指导一切。唯原则与事实,其间常有一种间隙,弥缝于其间者,则不仅持推测因果之智,且有赖于个人之自信力。故吾人当动作之始,不可不先有万变不离之信条,苟能确守信条,不为物动,则行为自能一贯,此则所谓性格之强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