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卷 第十一章 论跛子(第2/4页)

毫无意义的开始和毫无价值的原因往往产生十分突出的印象,这是奇迹。这一点本身就妨碍人们对印象作深入了解。因为印象分量一重,名气一大,大家就抓不住真实的印象了;真实的印象分量太小,总躲过我们的视线。事实上,这样的探索要求一位十分谨慎、认真、洞察入微的调研者,这样的调研者必须泰然自若而不忧心忡忡。直到此刻,那些奇迹和特异事件都在我面前隐蔽起来。在这个世界我没有见过比我自己更明确的魔怪和奇迹。习惯和时间会使人顺应一切奇特的事物,但我越自我烦扰,越认识自己,我的畸形便越使我吃惊,我自己也越不理解自己。

促进和制造那类事件的主要权利属于命运。前天我经过一个村庄,离我家两里尔远。我发现当地还在为刚失灵的一个奇迹激动不已,邻村也被这个奇迹捉弄了好几个月,而且邻近的省份也开始为此沸腾起来了:人们成群结队往这个村子跑,各种身份的人都有。一天夜里,当地一个青年在自己家里装鬼叫闹着玩,他当时一心想着开玩笑,并没有考虑别的细节。这恶作剧比他希望的效果稍好些。为了使他的闹剧扩大范围,他找了一个村姑当合伙人,那村姑倒一点不呆也不笨;后来发展成三人,同样的年龄,同样机灵。于是,他们把家庭布道变成了公开布道,自己藏在教堂的祭坛下边,只在夜间说话,同时禁止一切光亮。最初说的话大都宣扬世界的改变和最后审判日的威胁(因为这个主题的权威性和人们对它的敬畏易于掩护欺诈行为),后来发展为一些幻象和动作,又蠢又滑稽,比少儿游戏还拙劣。如果命运愿意对其稍施恩典,不知那街头杂耍会发展到何种地步?目前那几个可怜虫正在蹲监狱,他们自然会承受对普遍蠢行的惩罚,不知某位法官是否会在他们身上报自己那份蠢行的仇。在这件业已揭露的蠢事里大家算擦亮了眼睛,但对别的类似性质的超越我们认识能力的许多事情,我却主张我们坚持自己的判断,即又摒弃又接受。

人世间许多恶习,或说得更大胆些,世上所有恶习都产生于有人教我们害怕对自己的无知习以为常;产生于我们必须接受我们驳不倒的一切。我们总以格言和决议的方式谈论所有的事。在罗马[14],诉讼程序要求证人陈述亲眼看见的事和法官以他最可靠的学识下令执行的事都以这样的形式拟文:“我认为”。有人把似乎确实的事对我说成是可靠无疑的事时,他是在让我憎恨那似乎确实的事。我喜欢下面这些可以减弱并缓和我们提议中的轻率性的字眼:“也许,在某种情况下,某些,据说,我想,类似的”。如果由我来训练儿童,我会教他们以调查的方式而不以解决问题的方式回答问题:“该说什么呢?我不曾听说,可能有这事,真的吗?”但愿他们在六十岁都能保持学员的行为方式,而不要像他们现在那样十岁就扮演博士的角色。谁想治愈无知就必须公开承认无知。惊异是一切哲学产生的基础,探索是进步的基础,无知是止境的基础。但事实上,有些无知既强有力又极富内涵,在体面和勇气方面并不亚于学识。理解无知所需的学识并不少于理解学识所需的学识。

童年时我见过一桩官司,那是图鲁兹法院的推事科拉斯[15]发表的有关两个男人互相替代的奇案的文章谈到的。我还记得(别的事倒想不起来了)当时科拉斯把被判有罪的人的假冒行为描绘得那样不可思议[16],那样超乎我们的理解力,也超出这位法官的理解力,所以我认为判他绞刑的判决书是非常鲁莽的。我们应当接受宣称“法院对此莫明其妙”之类的判决形式,这样说比古雅典刑庭法官们说得更灵活更坦率,那些刑庭法官在为某件无法弄清的案子而恼火时,便命令有关各方一百年之后再来打官司[17]。

与我家毗邻的女巫[18]们听信所有前来为她们圆梦的多事者的意见而甘冒生命危险。必须换脑筋才能适应圣言提供的此类事情的例子[19](十分可信而又无从驳斥的例子),并使其与当代事件相结合(因为我们不明白当代这些事件的起因和原由)。也许应该由这唯一的强有力的证人对我们说:“这人的确有,还有那女的,另外那位可没有。”应该相信上帝,这确有道理;但不能相信我们当中某个人,此人对他自己的话都会感到吃惊(如果他神志清醒,他必然感到吃惊),或因他利用上帝之言说别人说过的事情,或因他利用上帝之言反对了他自己。

我很迟钝[20],我较为注重大量和似乎确实的事,这样可以避免古人责难:“人更相信不明白之事[21]。”“人天生渴望相信奥秘[22]。”我知道有人为此而怒不可遏,也有人禁止我表示怀疑,否则我可能遭到恶骂[23]。真是说服人的全新方式!谢天谢地,我个人相信与否并不取决于别人的拳头。让他们去申斥指控他们的主张名不副实的人,我只指控他们的主张过分大胆并引起纷争,我同时也谴责与他们对立的人的断言,在这方面我站在他们一边,但我不像他们那样专横。“介绍其似真而别肯定其真[24]。”谁说话靠虚张声势发号施令便显示其讲话论据不足,缺乏说服力。在学究式的口头争论中,尽管他们看上去和对手无异,在得出的实际结论上对手却大占上风。要杀人就应杀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25],而我们的生活过分现实过分实际,所以不能保障这类超常的神怪的偶发之事。至于劣质药品和毒药,我根本不予考虑:那是杀人凶手,而且是最恶劣的凶手。不过,即使是这类情况,也有人说不该只强调那些家伙自己的忏悔,因为人们有时看见他们自诉杀死了的人仍然健在。

对另一些胡编乱造的指控,我自然会说,一个人无论是否受尊重,只要相信他是人这一面就够了。对他自己都不理解的特异功能的一面,只要某种超常的赞许力量授权他干,他就应当得到信任。这种由上帝高兴赋予我们某些见证人的特权不应受到贬低,也不应轻易传给别人。成千上万这类讲话让我耳朵都听腻了:“有三个人某天在东边见到过他;有三个人第二天在西边见到过他,在某个钟点,某个地方,穿着如何。”当然,我如这么说,连我自己也不会相信。两个人撒谎说某人用十二个钟头像风一般从东边走到西边比我自个儿这么说合乎情理得多,也更像是真的。说我们的理解力随我们不正常的头脑转来转去,比说我们当中某个人被外来的精灵带着骑在扫帚上顺烟囱管道[26]飞得无影无踪也更合乎情理。我们别去寻找外界不熟悉的幻象,我们自己就在不断为家庭和个人的幻象心神不宁。我认为人们不相信奇迹似乎是可以原谅的,这起码同以并不神奇的办法转移核实工作的视线或回避核实工作一样可以原谅。我赞同圣奥古斯丁的意见[27],对难于证实而人们又相信到危险程度的事最好倾向于怀疑而别倾向于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