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第五章

第 五 章

星期四。她起身,悄悄地穿衣,免得吵醒夏尔,听他嘀咕不该大清早就梳妆打扮什么的。随后她来回踱步;她立定在窗前,瞧着下面的广场。曙光在菜市场的柱子间游弋,药房的百叶窗还关得严严的,但在鱼肚白的晨曦中,已能看清招牌上那排大写字母。

时钟指到七点一刻,她动身去金狮客栈,阿泰米兹打着呵欠来给她开门。她给夫人拨旺了炭火。爱玛独自待在厨房里。但她过不一会儿,就要出去一次。伊韦尔慢条斯理地套着车,一边还要听勒弗朗索瓦大妈对他说话,她从一扇小窗探出戴棉布睡帽的脑袋,关照他要采购哪些东西,絮絮叨叨地说个没完,换了别人,早就听得心烦了。爱玛把鞋跟在院子的石板地上蹬得咯咯作响。

他吃完汤里的面包片,披上那件粗毛大衣,点上烟斗,握好马鞭,最后总算不紧不慢地登上了驾车座。

燕子颠颠地上了路,不出四分之三里路,就停了好几回,让立在路边或院子矮门跟前候车的乘客上车。有些人是头天预约的,到时候却姗姗来迟;有的还在屋里睡大觉;伊韦尔喊不应,就扯开嗓门叫,夹着粗话骂,随后干脆爬下车座,跑去狠狠地敲门。冷风打车窗的罅缝往车厢里钻。

车厢里的四条长凳终于坐满了人,驿车往前行驶,把一排排苹果树掠到车后;道路夹在积满污水的、长长的沟渠当中,一直延伸到天际,变得愈来愈窄。

爱玛对这条路非常熟悉;她知道,过了牧场有一个路桩,然后是一棵榆树,一个谷仓或一座养路工棚屋;有时她甚至故意闭上眼睛,好让自己猛地睁开眼时看看到了什么地方。而她心里始终清晰地感觉得到,前面还有多少路程。

终于,那排砖房遥遥在望了,车轮辚辚驶过路面,燕子穿行在花园之间,从栅栏门望进去,看得见里面的塑像、葡萄棚、修剪过的紫杉、秋千。随后,城市蓦地呈现在眼前。

像圆形剧场那样下凹,沐浴在雾霭之中的这座城市,过了桥那头才渐渐开阔,布局也没了章法。再往后,平坦的田野重又走势单调地隆起,延接到远处苍茫的天际。从高处如此望去,整片景色了无动静,像一幅画;下锚的船只挤挨在一隅;河流在葱郁的冈峦脚下描画出流畅的弧线,椭圆形的岛屿恰似露出水面的一条条黑色大鱼。工厂的烟囱吐出滚滚浓烟,随风飘散开去。铸造厂传来隆隆的响声,和着矗立在雾中的教堂钟楼清脆的排钟声。大街两旁的树木,凋零了树叶,宛似屋宇间一蓬蓬紫色的荆棘,屋顶上的雨水犹自闪着亮光,屋面随地势起伏而明暗不一。时而,一阵风挟着云团掠向圣卡特琳娜山冈,犹如股股气浪悄没声儿地撞碎在峭壁上。

这种簇拥堆叠的场景,让她看到了某种令人眩晕的东西,她的心为之而鼓胀,仿佛在城里搏动着的这十二万颗心,都在同一霎间把她设想中的热情的气息发送了出来。面对这片天地,她的爱情越发变得浩茫,升腾而上的影影绰绰的嘈杂声,更使喧嚣纷乱充盈其间。她又把这种感受向外倾注,倾注在广场,在林苑和街道,于是这座诺曼底古城展现在她眼前,依稀就是一座大而无当的都城,就是一座她行将进入的巴比伦城(1)。她双手扶住车窗,探出身去呼吸清冽的空气;三匹辕马撒腿跑着。泥潭里的石块嘎嘎作响,驿车一路摇摇晃晃,伊韦尔大老远的就在招呼前面的车辆当心,刚从纪尧姆森林过夜归来的城里人,这会儿正乘着小小的家用马车,悠悠然地顺坡而下。

驿车在城门口停住;爱玛解开木底鞋的扣襻,另换一副手套,整了整披肩,等燕子再驶出二十步,她就下了车。

这会儿,整座城市刚刚醒来。戴着希腊软帽的伙计在擦拭店面,挎着篮子的娘儿们走在街上,时不时响亮地吆喝上一声。她低下头,沿着墙根往前走,放得低低的黑色面纱后面,漾起愉悦的笑意。

她怕有人看见,所以往往绕着道走。她冷不丁地拐进一条条幽暗的小巷,满脸是汗地来到国民街端头的喷泉边上。这一带多的是剧院、小咖啡馆和妓女。不时会有一辆大车从她身旁经过,车上载着的布景一路直晃悠。系着围裙的伙计,往绿色灌木间的石板路上撒沙子。空气里有苦艾、雪茄和牡蛎的气味。

她拐过一条街;她一眼认出了他——就凭他露出帽子外的那绺鬈发。

莱昂在人行道上,继续往前走。她跟在后面来到那家旅馆;他上楼,他开门,他进去……多么忘情的抱吻!

抱吻过后,是争先恐后的互诉衷肠。他俩忙不迭地把一星期来的愁闷,把种种预感和等信的焦虑,全都告诉对方;可是此刻,一切都抛在脑后去了,他俩面对面望着,心满意足地笑着,温柔地呼喊着心上人的名字。

床是一张船形的桃花心木大床。红色的利凡廷里子绸帐幔,从天花板下垂,低到两端宽口的长枕的位置,才呈拱形往外鼓出;——当她不胜娇羞地合拢两条赤裸的胳臂,把脸埋进手心的时候,栗色的头发和白皙的肌肤映衬在这片猩红的背景上,真是美得无以复加。

这暖融融的房间,连同厚厚的地毯、俏皮的装饰和静谧的光线,似乎都对两情相悦再相宜不过。幔杆顶端成了箭状,阳光一射进来,圆铜花饰和柴架硕大的圆球顿时熠熠生辉。壁炉架上,枝形大烛台中间有两只粉红色的大海螺,拿起来贴近耳朵,能听见大海的涛声。

这个充满欢乐的温馨的房间,尽管华丽里透出些许衰颓,他俩依然钟爱无比!每次来总看到家具依然如故,有时还会在台钟的底座上找到几枚发夹,那是上星期四她忘在这儿的。壁炉边上,有张镶嵌螺钿的黄檀木小圆桌,他俩就在这张圆桌上用餐。爱玛把肉切开,连同温柔甜蜜的千言万语,一块儿递给他;香槟泡沫从精致的酒杯溢出,流到她的戒指上,她忘情地纵声大笑。他俩已经完完全全被对方所占有,根本无法自拔,因此都以为这儿就是他俩的家,他们要在这儿一起生活,直到地老天荒,就像一对年轻的终身夫妻那样。他们说我们的房间,我们的地毯,我们的椅子,她甚至管莱昂送她的拖鞋叫我的拖鞋,那是当初看她喜欢,莱昂特地买给她的礼物。这双粉红缎面的拖鞋,用天鹅绒毛滚着边。她坐在他膝上,脚够不到地,只能悬在半空;这时那双小巧玲珑、鞋跟不包革的拖鞋,就单靠光脚的脚趾点着。

他生平第一次领略到窈窕淑女妙不可言的魅力。谈吐的优雅,衣着的不苟,体态的娇娆,都是他从未听过、见过的。她情绪的激奋和裙裾的花边,都令他倾心。况且,她不正是一位上流社会女人,而且还是有夫之妇吗!总之,这不正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情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