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橘核

当我大致看了一遍我整理的一八八二年到一八九〇年之间,福尔摩斯所侦破的案件笔记与记录时,我发现这其中离奇而有趣的材料浩如烟海,实在无法尽数,我竟然感到无法取舍。部分案件通过报纸已经广为流传,但是也有部分案件缺乏可供我朋友完全发挥其出类拔萃的才华的余地,而我朋友的那种卓越才能正是那些报纸最想将其见诸报端的绝佳题材。还有部分案件让他那些精湛的分析本领无法完全施展,正如某些故事那样,最后有始无终。还有些案件,他只是弄清楚了其中的一部分,对其具体情节的解析还主要停留在推测的层面,而并非是以他所重视的、精准无误的逻辑论证作为依据。在以上的最后一类案件当中,有一个案件的情节乃至结局都异常离奇,使我忍不住要将其记录下来,尽管与本案相关的部分真相,可能已经永远都弄不清了。

一八八七年我们处理了一系列很有趣或是较为无趣的案件,这些案件的记录,我都保存了起来。在这一年每个月的记录标题当中,有着如下案件记载:“帕拉多尔大厦案”;“业余乞丐团案”,这个业余的乞丐团体在一个家具店库房的地下室当中拥有一个异常奢侈的俱乐部;“美国帆船‘索菲·安德森’号失事真相案”;“格赖斯·彼得森在乌法岛上破案”;还有“坎伯韦尔放毒案”。记得在最后一案当中,歇洛克·福尔摩斯为死者的表上发条时,发现该表已经在两小时前上好了发条,也就是说在那段时间当中,死者已经上床就寝。这一推论对于弄清案情有着关键作用。所有这些案件中,我在未来的某个时候或许会将其梗概记录下来,公之于众,但是还没有任何一个案件要比我现在将要叙述的案件更加荒诞离奇,神秘莫测。

当时正值九月末,秋分时节的暴风雨异常猛烈。整整一天都狂风呼啸,大雨击窗,甚至在这伟大的伦敦市内,我们此时此刻,也都丧失了工作的心情,而不得不承认自然界的伟大力量。它犹如铁笼内桀骜不驯的猛兽,透过人类文明的栏杆向人类发出愤怒的咆哮。随着夜晚的到来,狂风暴雨却更加猛烈。时而狂风大作,时而阴风惨惨,犹如从壁炉烟囱当中发出了婴儿的啜泣声。福尔摩斯坐在壁炉一侧,心情很是忧郁,正在编写案件记录互见索引;而我则坐在另一侧,埋头苦读克拉克·拉塞尔所写的,有关海洋题材的精彩小说。这时屋外暴风呼啸,瓢泼大雨逐渐转变为海浪般的冲击,仿佛与小说的主题彼此呼应,融为一体了。我妻子当时正好回娘家探亲,所以近几天来,我再次成为贝克街故居的常客。

“嘿,”我说,抬头看了看我的朋友,“确实是门铃在响。今晚谁还会来拜访?或许是你的某位朋友吧?”

“除了你,我哪儿还有其他朋友?”他答道,“我并不鼓励其他人登门拜访。”

“那么也许是某位委托人吧?”

“假如是委托人,案情必然相当严重。假如不严重,在这种天气下,没人愿意出门来这儿的。但是我认为这人更有可能是我们房东太太的密友。”

福尔摩斯这次少见地猜错了,因为走廊上响起了脚步声,接下来有人开始敲门。福尔摩斯伸长手臂将为自己照明的那盏灯转向那张客人即将就座的空椅子那边,然后说:“请进。”

进来的是一位年轻人,看上去大概在二十二岁左右,穿着很是考究,显得很整洁,举止落落大方,谦和有礼。他手里的雨伞不断地滴下水滴,身上的长雨衣反射着灯光,这些都说明他在来的路上经历了疾风骤雨。他在灯光下焦虑地打量了一下周围。此时我发现他的脸色非常苍白,双目低垂。当一个人被某种巨大的忧虑压得无法喘息时才会出现这种神情。

“我想我应当向您道歉。”他边说边拿出一副金丝夹鼻眼镜戴上。

“我希望我不至于打扰您!我担心我已经把外面的泥水带了进来,以至于弄脏了您的整洁房间。”

“请将您的雨衣和伞都交给我,”福尔摩斯说,“将它们挂到衣帽架上,不久就会晾干的。我看您应该是从西南方来的吧?”

“对,我来自霍尔舍姆。”

“从沾在您鞋尖上的,混合在一起的黏土与白垩土上,我就可以清楚地看出您来自那里。”

“我是专程来向您求教的。”

“这对我来说并不难。”

“并且还希望得到您的帮助。”

“那就并非总是容易的了。”

“我早就听说过您的大名,福尔摩斯先生。普伦德加斯特少校提起过您,讲述您是如何将他从坦克维尔俱乐部丑闻案当中拯救出来的。”

“啊!确实如此。当时有人诬告他使用假牌行骗。”

“他说您有能力解决任何问题。”

“他过奖了。”

“他还说没有您不能解决的案件。”

“我也曾失败过四次——三次败于几位男士,一次败于一位女士。”

“但这些与您那无数次的成功相比,是微不足道的。”

“也对,一般来讲我还算是成功的。”

“那么,对于我的这件事,您也许也能成功。”

“请您将椅子挪得离壁炉更近些,详细讲一遍您所了解的案情细节。”

“本案绝非寻常。”

“上门来找我解决的案件都是不寻常的。我这里几乎成了最高上诉法院。”

“但是先生,我想问您,在您过往的经历中,是否遇到过或听说过比我家族当中发生的一系列事故更神秘、更难解释的?”

“您讲得让我很感兴趣,”福尔摩斯说,“请您先把主要事实详细告诉我们,我随后会挑选出最感兴趣的细节对您进行提问。”

年轻人向前挪动了一下椅子,把穿着湿漉漉的鞋子的脚伸到炉火边。

他说:“我名叫约翰·奥彭肖。我想我本身与这个可怕的案件并没有太大关系。那已经是上一代人遗留下来的问题了,因此为了让您对本事件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我必须从头开始介绍这件事。

“我祖父一共有两个儿子——我伯父伊莱亚斯与我父亲约瑟夫。我父亲在康文特里创办了一家小工厂,后来他扩建了这个工厂,并拥有奥彭肖防破车胎专利权,因此生意非常兴隆,后来他将工厂卖了一个好价钱,因此退休后非常富有。

“我伯父伊莱亚斯在年轻时旅居美国,在佛罗里达州拥有一座种植园。据说他经营得相当不错。南北战争期间,他在杰克逊的统领下不断作战,后来成为了胡德的部下,升任上校。南军统帅罗伯特·李宣告投降,战争结束后,他退役重新回到种植园,在那里又居住了三四年。大约在一八六九或一八七〇年,他返回欧洲,在苏塞克斯郡的霍尔舍姆附近购买了一小块地产。他在美国曾经发过大财,他之所以会返回英国,是由于他讨厌黑人,也反对共和党允许黑人参加选举的政策。他是一位有怪癖的人,凶狠暴躁,生气时言语粗鄙,性情异常孤僻。他定居在霍尔舍姆以来的这些年里,始终深居简出,我并不清楚他是否去过城镇。他拥有一座花园,房子四周还有两三块田地,他可以到那里进行锻炼,可是他却时常数周都始终足不出户。他喜欢狂饮白兰地酒,而且有着极大的烟瘾,但他讨厌社交,没有任何朋友,甚至和自己的亲弟弟也不来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