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罗杰疑案[1](第2/13页)

那时没有人怀疑这个谋杀疑案会立即昭明天下。可是,在一两个实例中,那些保证能阐明案情的逮捕却没能拿出任何能让被捕者与此案有所牵连的证据,嫌疑犯即刻就被释放了。奇怪的是,尸体发现后的第三周也过去了,还是没有丝毫进展,而我和杜潘甚至对人们津津乐道的此案传闻没有什么察觉。我们俩正潜心专注于自己的研究,几乎一个月都没有外出,也没有会客,哪怕是多看一眼日报上的标题性政论也没有。对此谋杀案的最初了解是由G个人告知的。他在18××年7月13日午后来拜访我们,和我们一起呆到深夜。他竭力想查出凶手却一直没有结果,为此他一直感到闷闷不乐。他的名声——谈及它时他带着特有的巴黎人的腔调——岌岌可危了,甚至连荣誉都受到了威胁。公众的目光正落在他身上,而他也确实不遗余力地为这个疑案的进展在努力着。在结束这次有些滑稽离奇的谈话时,他恭维杜潘,并乐意称之为机智老练,而且直截了当地而确切地给予杜潘一个慷慨的提议,这提议的基本实质我不便透露,不过它对我此文所叙述的主题没有任何影响。

我的朋友很得体地婉拒了这样的溢美之辞,不过倒是很快接受了他的提议,尽管总的来说这好处只是暂时的。提议达成后,警察局长立刻滔滔不绝地解释自己的观点,并散布长篇的例证论述,我们对此并没太专注。那人说了很多,而且毫无疑问,显得很渊博。当夜晚正恹恹地逝去时,我斗胆提了个不经意的暗示。杜潘稳稳地坐在他常用的那把扶手椅中,对他的谈话表示着尊重与关注。在整个交谈中,他戴着眼镜;我不时地朝他那绿色镜片瞥上几眼,这足以令我确信他睡得不算差,因为警察局长立即起身告辞前,他在七、八个小时缓慢而沉重的整段时间中一直很安静。

早晨,我从辖区拿到了一份对所有已取得证据的完整报告,而且,我从不同的报社网罗了已出版的从最初到最近的所有有关此惨案明确报道的报纸。除去所有那些被证明是肯定错误的信息,大体的情况报道如下:

18××年6月22日,星期天,玛丽·罗杰大约是早上九点钟离开她圣安德烈街母亲的住所的。在离开时,她只通知了雅克·圣厄斯塔什先生[7],告诉他自己打算陪一位住在德罗梅街的姨妈过一天。德罗梅街是条又短又狭窄的街道,不过人口众多,离河岸不远,从罗杰夫人的公寓到那里大约是两英里的直线距离。圣厄斯塔什是被玛丽接受的求婚者,他食宿在那间公寓里。他得在黄昏时分去未婚妻那里,并陪她回家。然而,那天下午,下了场大雨;他估计玛丽会在姨妈家呆上整个晚上(因为曾有类似的先例),就认为没有必要遵照诺言。当夜晚来临时,罗杰夫人(她是个虚弱的老太太,有七十岁了)表示她害怕“再也见不到玛丽了”;但是当时这并没引起别人的注意。

星期一,那姑娘被证实并没有去过德罗梅街,当一天过去后都没有她的消息时,人们才着手对城市和邻近地区进行已被拖延了的搜索。然而直到她失踪后的第四天,人们仍未打听到任何关于她的下落。在这天(6月25日,星期三),一位名叫博韦的先生[8]和他的朋友在鲁尔门附近,在正对着圣安德烈街的塞纳河边询问了有关玛丽的事,并被告知一具尸体刚被某个渔夫拖上岸,该渔夫发现尸体漂浮在河面上。看到这具尸体后,博韦迟疑了一会儿,辨认出她就是那个香料店的姑娘。他的朋友比他更快地就认出是她。

那张脸满是黑色的血迹,有些是从嘴部流出来的,没有发现在纯粹淹死的情况下通常可见的白沫。细胞组织尚未变色。在脖子部位有瘀伤和手指印。尸体双臂弯曲在胸口上,已经僵硬了。右手紧握着;左手是部分打开的。在左手腕上有两个环形的皮肤擦伤痕迹,显然是几条绳子所致,或是一条绳子被绑了好几圈。右手腕部分及整个背部也有严重擦伤,但是在肩胛处尤其严重。渔夫在把尸体拖上岸时,是用绳子系上拉的,但是那些擦伤不是由此造成。尸体脖子处很肿,身上没有明显的刀痕,也没有明显的被击打过的瘀伤。一条缎带紧紧地系在脖子上,似乎不易被人发现,它完全地陷入肌肉中,并恰好在左耳朵下系了个结。光这个结就足以导致她的死亡。验尸报告确认死者死前有过性行为,还说她遭受了凶残的暴力。尸体被发现时就是这样的状况,朋友们不费太大困难就辨认出她了。

她的衣服被撕得很破,或者说是非常凌乱。外套上从底边向上一直到腰部被撕开大约一尺来长,但是碎片并没有被扯下来。它围着腰部绕了三圈,并被背后搭钩状的东西固定住。紧贴着外衣的衣服质地是精纺的棉布;从这上面完全撕扯下了一条十八寸长的布——撕得很均匀很小心。那条布被缠绕在脖子上,缠得松松的,并被打了个死结。在这条布带和那根饰带上还系着两端连着一顶无檐女帽的帽带。那个帽子的细绳上的结不是女士风格的,而是一个活结,或是一个水手结。

在尸体被辨认后,人们并没有像往常一样把它送到停尸间(这个形式是多余的),而是很草率地将它埋葬在离尸体被拖上岸处不远的地方。通过博韦先生的努力,这件事尽量被努力掩盖起来,所以几天过去了,一直未引起公众的骚动。然而,一份周报[9]最终披露了这个事件,于是尸体被挖掘出来,再次进行调查;可是除了已经得到的信息,没有什么新的收获。不过,那些衣服被交给了死者的母亲和朋友们,并被确认为是那姑娘离家时所穿之物。

同时,对此事的骚动持续增长。已有几人被捕,而后又被释放。其中圣厄斯塔什最值得怀疑;他最初无法明确地交代星期日玛丽离家那天自己的行踪。然而,后来他向G先生递交了一份书面陈述,对这一天每一时间段进行了令人信服而详细的说明。随着时间的过去,因为没有任何新发现,许多自相矛盾的传言被散布开了,于是记者们都忙于提出假设。在这些假设中,最引人注意的是关于玛丽·罗杰依然活着的说法——即在塞纳河里被发现的尸体是别的不幸之人。我觉得有必要将几段包含这种想法的话让读者一读。这些片段是照原话从《星报》[10]上翻译过来的,总的来说,这报纸具有较高的水准。

“罗杰小姐于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星期天的早晨离开其母亲家,她借口是要去拜访姨妈,或是在罗德梅街的其他亲戚。从离开后,证实没有人再见到过她,也根本没有其他与她相关的消息和音讯……不管怎么说,迄今没有人自愿出来表明自己曾在那天她离开母亲家后见过她……现在,尽管我们没有任何证据认为玛丽·罗杰在六月二十二日星期天九点之后还在人世,我们有依据证明到九点为止,她是活着的。在星期三中午十二点,有人发现一具女尸漂浮在鲁尔门附近的岸边。即使我们假设玛丽·罗杰在离开母亲住所后的三个小时之内就被扔进了河的话,那么那时距她离家只有三天——恰好三天。但是,如果凶手对她下了手,那么,认为其动作完成能快到足以使自己在午夜之前将尸体扔进河里的推测是愚蠢的。那些对如此恐怖罪行有罪恶感的人会选择最漆黑的时分而非稍有亮光的时间……于是我们就明白,如果在河里被发现的尸体是玛丽·罗杰,那么她在水里的时间只能是两天半,或者至多是三天。所有的经验都表明,溺水的尸体,或者说在暴力致死后被立刻扔进水中的尸体,需要六到十天时间才能使其足够腐烂到能浮出水面。即使尸体被火炮燃烧过,它也至少要五到六天的浸泡才能浮起,如果不去管它的话,它又会沉下去。那么,我们设问,在此案中,是什么导致了对正常的自然过程的偏离呢?……如果尸体呈毁坏状态在岸上被放置到星期二的晚上,那么人们就会在岸边发现凶手的某些痕迹。哪怕尸体是死了两天后被扔进水中的,它是否能如此快地浮上来,这一点也很可疑。另外,最不可能的是,暴徒在犯下如此的谋杀罪行后,竟然会不附加重物就将尸体抛掷水中,而这样的防范做起来毫不费力。”